联系电话:13514457299
首页
关于
特色
户外
环境
资讯
资质
联系
•
•
资讯
XIANGHE SHANZHUANG
position: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
如何对待游客在旅游期间的财物失窃?
2018/11/26 |
来源:admin
吉林市山庄
表示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实施细则》对此规定是:旅客的个人物品在其个人照管或携带时丢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在饭店、交通工具内丢失的,须有该饭店、运输部门的保卫部门或有关公安局报案证明,有了以上证明,保险公司可以受理赔付。
因此,旅游者在旅游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财物,一旦发现财物失窃,应及时报案,并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有了立案证明,旅行社即可凭此为旅游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立案证明,旅行社对旅游者随身携带的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责任。
踏青赏景正当时,新鲜山珍品位先
大石山庄
欢迎广大游客,前来我们观赏游玩,详情请咨询:13514457299